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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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31 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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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临床研究

何明嫄 林玉聪 吴琳琳 等

年第23卷第1期第18-24页

作者简介:何明嫄,女,硕士研究生。

通信作者:林新祝,男,教授,厦门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Email:xinzhu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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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组患儿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给予上机,首选HFOV模式。具体如下:(1)生后有自主呼吸,立即给以NCPAP,压力6~8cmH2O,吸氧浓度(FiO2)0.4,密切观察,根据临床、氧合及灌注情况及时调整参数,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13],给予上机治疗:①严重高碳酸血症[pH7.25,动脉血氧分压(PaO2)50mmHg,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60mmHg];②低氧血症(FiO20.4时,PaOmmHg),排除复杂型先天性心脏病;③频繁呼吸暂停(可自行恢复的呼吸暂停发作3次/h或24h内出现1次需要气囊-面罩正压通气的呼吸暂停发作)。(2)经气管插管-给药-拔管(INSURE)技术失败上HFOV:INSURE后,病情无好转或恶化,符合情况(1)的上机指征者,视为INSURE治疗失败。(3)生后无呼吸、喘息样呼吸或自主呼吸微弱,则直接气管插管上HFOV。

1.3.2 呼吸机参数设定
  所有NRDS患儿均首选HFOV(斯蒂芬STEPHANIE,德国,可以高频、常频自由转换),初调参数如下:吸气时间百分比33%,频率10~14Hz,FiO20.4~0.6,平均气道压(MAP)12~15cmH2O,振幅20~35cmH2O。根据血气分析调整呼吸机参数,调节PaO2首选上调或下调FiO2,其次是MAP;调节PaCO2首选上调或下调振幅,其次是吸气时间。维持血气分析pH7.30~7.50,PaO~65mmHg,PaCO~55mmHg,或经皮血氧饱和度(TcSO2)监测在90%~95%之间,胸片右侧横膈在第8~9后肋之间[13]。

1.4 呼吸机撤离

(1)HFOV直接撤机指征[14]:当MAP≤8cmH2O,FiO2≤0.4,振幅≤20cmH2O,频率10~14Hz,血气分析pH7.30~7.50,PaO2≥60mmHg,PaCOmmHg,TcSO2在90%~95%时,维持2h,且自主呼吸规则有力,可以考虑撤机。(2)HFOV转为CMV撤机指征[15]:当MAP10cmH2O,FiO2≤0.4,振幅25cmH2O,血气分析pH7.30~7.50,PaO2≥55mmHg,PaCOmmHg,TcSO2在90%~95%时,可以过渡到CMV,选用同步间歇指令(SIMV)+压力支持(PSV)模式,参数:吸气峰压(PIP)18~20cmH2O,呼气末压(PEEP)5~7cmH2O,MAP9~10cmH2O,FiO20.4,频率30~50bpm,吸气时间0.3~0.4s,PSV设置压力为PIP的60%~80%。根据血气分析调整呼吸机参数,当参数达到PIP16~18cmH2O,PEEP3~4cmH2O,MAP6~8cmH2O,FiO20.4,频率15bpm,吸气时间0.3~0.4s,血气分析pH7.35~7.45,PaO2≥55mmHg,PaCOmmHg,TcSO2在90%~95%时,且自主呼吸规则有力,维持2h,可以考虑撤机。

1.5 撤机后的无创呼吸支持

(1)所有患儿撤机拔管后给予无创间歇正压通气(NIPPV)(科曼NV8,深圳),参数设置:PIP16~18cmH2O,PEEP≤5~6cmH2O,频率30~50bpm,吸气时间0.5s,FiO20.3~0.4,根据血气分析调整NIPPV参数,维持TcSO2在90%~95%。当PIP14cmH2O,PEEP4cmH2O,FiO20.3,频率15bpm,吸气时间0.5s,血气分析正常,可以撤离NIPPV[16],改为NCPAP(科曼NV8,深圳),之后头罩给氧直至停氧。

(2)撤机失败的界定:撤离呼吸机后72h内患儿又出现呼吸窘迫,符合上机指征之一者,需要重新插管机械通气即为撤机失败。

1.6 PS的使用方法

所有患儿均使用猪肺表面活性物质(固尔苏,意大利凯西制药公司),选择性应用PS策略,上机后给予首剂PSmg/kg,8h后若呼吸机参数FiO20.4,MAP≥8cmH2O,临床症状未见明显改善,则可以考虑使用第2剂或第3剂,均为每剂mg/kg,总最大使用剂量不超过mg/kg[2-17]。

1.7 其他治疗方法

所有患儿均接受早期枸橼酸咖啡因治疗[2],生后24h内使用首剂负荷量20mg/kg,24h后给予维持量每天5mg/kg。其他常规对症支持治疗两组相同。

1.8 观察指标

主要指标:两组患儿撤机后72h内的撤机失败率。

次要指标:(1)两组患儿有创机械通气时间、总机械通气时间、总用氧时间及撤机前2h、撤机后2h、撤机后24h的血气分析结果;(2)两组患儿并发症发生率,包括气漏综合征、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BPD、脑室周围白质软化(PVL)、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早产儿视网膜病(ROP)、颅内出血(IVH),诊断标准参考第5版《实用新生儿学》[1];(3)比较两组患儿出院时的转归,治愈:患儿出院时满足以下4条指征,①体重达到0g以上;②纠正胎龄≥36周;③经口全肠道喂养每天~mL/kg;④能够适应外界环境温度。好转:患儿出院时满足以下4条指征,①体重0~0g;②纠正胎龄≥35周;③经口喂养奶量每天~mL/kg;④能够适应外界环境温度。

1.9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2.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两样本t检验;非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以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M(P25,P75)]表示,组间比较采用Mann-WhitneyU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发生率或构成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研究期间符合纳入标准者例,采用随机数字法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例。研究中符合排除标准19例,其中观察组上机期间家属放弃治疗或死亡5例、先天畸形4例、生后24h内发现Ⅲ~Ⅳ级颅内出血1例,最终纳入分析50例;对照组上机期间家属放弃治疗或死亡4例、先天畸形4例、家属不同意使用PS1例,最终纳入分析51例。两组患儿性别构成、胎龄、出生体重、出生方式、多胎比例、宫内窘迫发生率、Apgar评分、孕母产前激素使用情况、胎膜早破18h比例、孕母绒毛膜羊膜炎比例、孕母妊娠合并症比例和NRDS严重程度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儿撤机失败率比较

观察组撤机失败率为8%(4/50),略低于对照组的14%(7/51),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2.3 两组患儿撤机前后血气分析和上机时间、用氧时间比较

两组患儿撤机前2h、撤机后2h及撤机后24h血气分析各指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有创机械通气时间较对照组缩短(P0.),而总机械通气时间、总用氧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4 两组患儿并发症比较

两组气漏综合征、VAP、BPD、ROP≥Ⅱ期、IVH、PVL和NEC≥Ⅱ期发生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2.5 两组患儿的转归

观察组中,出院时48例(96%)治愈,2例(4%)病情好转;对照组中,出院时48例(94%)治愈,3例(6%)病情好转。两组治愈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1.)。

3 讨论

我国多中心研究显示[18],胎龄24~25周、26~27周、28~29周、30~31周早产儿的NRDS发生率分别为.0%、90.0%、85.0%、85.1%,说明胎龄越小,NRDS发生率越高。一项随机对照研究表明,对于产前未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极低出生体重儿而言,HFOV减少了机械通气时间、PS治疗和重新插管的需要,缩短了住院时间,从而降低了住院费用[5]。在我们团队的前期研究中[6],同样发现,与CMV相比,HFOV治疗NRDS早产儿是安全可靠的,并不会增加早产儿脑损伤的发生率,且可以缩短机械通气时间,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年欧洲NRDS防治指南中则建议NRDS早产儿的机械通气方式的初步选择由临床团队自行决定[2],国外有学者建议对有经验的NICU应该考虑将HFOV作为极早产儿机械通气的首选方式[19],因此,我科对于NRDS早产儿需要使用有创机械通气时,一般首选HFOV。

但使用HFOV后如何撤机,目前没有统一结论。临床上有两种选择,一是直接拔管撤机,二是过渡到CMV再撤离[15]。Clark等[20]对比了HFOV两种不同撤机方式对治疗结局的影响,结果显示:与HFOV使用72h后转为CMV拔管撤机相比,持续使用HFOV直至拔管,BPD发生率更低。vanVelzen等[10]报道,对小于37周的早产儿,当MAP8cmH2O,FiO20.3时,从HFOV直接撤机是安全可行的,其拔管成功率达90%。最近的研究同样证实了在极低出生体重儿中,直接从HFOV撤机是可行的,其拔管成功率为83%[11]。但这些研究均为观察性研究,并未将两种不同的撤机策略进行比较,因此,我们通过单中心随机病例对照研究,在常规对症支持治疗、使用枸橼酸咖啡因和撤机后序贯NIPPV两组均相同的情况下,比较两种撤机方式的安全性。

呼吸机能否成功撤离,与机械通气时间、胎龄、原发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发症密切相关。其中较小的胎龄和长期的机械通气是导致撤机失败的独立危险因素[21]。撤机失败通常被定义为在预先设定的观察窗口期内需要再次插管,目前对于早产儿撤机失败尚无统一定义,不同研究的观察窗口期差异较大,从12h到7d不等,其中最常使用的时间为48h、72h和7d[22]。本研究将撤机失败定义为拔管后72h内需要重新插管,而不是更短或更长的时间。因为观察窗口期过短可能导致高估促进拔管的干预措施的有效性,过长的观察窗口期则可能会纳入一部分由于新发生的疾病,如肺炎、脓*症或NEC而不是原发病导致拔管失败的患儿[23]。本研究观察组撤机失败率为8%,与文献报道基本一致[10-11],对照组撤机失败率为14%,两组患儿在撤机失败率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组患儿撤机前2h、撤机后2h、撤机后24h的血气分析各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进一步证实了从HFOV直接撤机是安全可行的。而且从HFOV直接撤机可以明显缩短有创机械通气时间,而过渡到CMV撤机则显著延长有创机械通气时间。已有研究表明,延长呼吸机使用时间与不良神经发育结果和BPD有关[24-25]。本研究发现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儿的VAP、BPD、ROP、各级别的IVH和PVL均有下降趋势,出院时的治愈率有上升趋势,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能与样本数较少有关。因此,对于胎龄≤32+6周或出生体重g的早产儿,采取直接从HFOV撤机的策略是安全的,且可以减少有创呼吸机使用时间,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本研究的不足主要在于是单中心研究,样本量偏少,也未对肺部和神经发育远期结局进行评估。因此,HFOV直接撤机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有待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进一步证实。

利益冲突声明: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何明嫄:研究设计、采集和分析数据、论文撰写;林玉聪、吴琳琳、祝垚、*静:临床操作、数据收集;沈蔚、唐丽霞:研究设计、统计指导;林新祝:研究设计、指导、论文修改、经费支持。参考文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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