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失问望,此番记忆起,已然时过半年。
中国近代史中,庚子岁历来多灾多难:鸦片战争,八国联*,年自然灾害都曾给华夏大地带来过无尽的伤害。新千年的第一个庚子之年,好像又是一个这样的历史轮回。本应阖家欢乐的新春佳节也因为“新型冠状病*感染性肺炎”失去了原有的味道。好在全国上下一心,三*用命。时至今日,北京已经将疫情应急响应降到了第三级。
春节过后没有复工的那段时间,总会有客户,朋友,家人来问我,如果真的感染了新冠肺炎,我买的重疾险可以赔吗?
咱们有一说一,原则上并不能。
作为一种新发现的乙类呼吸系统传染疾病,目前在中国大陆的多家保险公司所发行的多款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中,“新型冠状病*感染性肺炎”都不在任何一款产品的约定疾病列表中。因此,将确诊“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与出院单交给保险公司申请重疾理赔,一定会得到“不符合约定重疾”这样的拒赔理由,在这一点上相信绝大多数的客户都是可以明白,理解的。但是就真的一定赔不出来么?其实也不尽然。
自年起,保险公司逐步开始把“急性呼吸窘迫综合证(ARDS)”列入到重大疾病保险约定的重疾列表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respiratorydistresssyndrome,ARDS)是一种以急性起病的严重呼吸困难、低氧血症、弥漫性肺浸润并进展为急性呼吸衰竭为特征的临床综合征。参照专家共识,根据氧合指数(PaO2/FiO2)确立ARDS诊断,并将其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3级。严重程度与患者病死风险及幸存者机械通气时间有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针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感染造成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临床处置指南》,新型冠状病*的病情可以表现为轻、中、重度。包括单纯性感染、轻症肺炎,重度病情包括重症肺炎、ARD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症和脓*性休克。症状表现为发热、咳嗽、咽痛、鼻塞、乏力、头痛、肌肉疼痛或不适,疑似呼吸道感染、严重呼吸衰竭等。因此当“新型冠状病*感染性肺炎”引发ARDS并且达到约定临床医学指标时,即可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
根据条款约定,理赔时需要满足全部六种约定临床特征,其中(1)、(2)、(3)、(6)都属于易达到的常规选项;(4)为氧合指数,该项值低于mmHg意味着肺功能产生障碍,氧合指数mmHg是诊断ARDS的国际医学标准之一。
因此可以认为,重大疾病保险中对于ARDS的约定与医学诊断标准基本相同,属于确诊即赔。
在这里我还需要给大家强调一个概念:重疾险并不是看病的保险。这个理念,我曾在过去的很长一段内反反复复的与身边的朋友说起,就是想让大家走出误区,还原重疾本质:重疾险(大病险)是为重大疾病导致的严重影响工作与独立生活的后遗症而提供的财务保障而设立的(后期康复、收入损失、生活费用等),如果您只是想在生病的时候做一下经济上的风险转嫁,那只需要购买医疗险就可以了。说“重大疾病保险保多少多少种疾病”确诊就能赔,是不专业的保险代理人的一种充满误导且极其不负责任的说法。会让消费者认为,我买完以后只要一得病就可以获得理赔。而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重疾险在理赔时产生的纠纷,都是源于这种错误的宣导。而且在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的类似事件发生。
在疫情期间,国家银保监会也要求各保险公司尽快推出可以针对新冠肺炎责任或责任扩展的条款和产品。作为大陆保险行业的标杆,平安为了尽早给客户带来更多,更好,更全的保障,也为了在疫情期间及时起到“社会减震器的”作用,我们推出了包含多项关于肺部疾病责任的一年期重疾险产品:重疾无忧。
考虑到防控措施对国家经济和个人收入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所以为了让产品能够服务于更多的消费者,它的定价最低只有48元/年,保额固定为10万元。如果您担心会不会因为价格过低而影响到条款的质量,那请您放心,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这款重疾险病种除了保监会强制要求的25种重疾病种外,最重要的是添加了几种与呼吸系统相关的疾病,包括:
1.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2.终末期肺病
3.肺淋巴管肌瘤病
4.严重哮喘
5.严重肺结节
6.急性呼吸窘迫综合证(ARDS)
7.危重型急性肺炎
我们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几种病例:
首先,我们来看看终末期肺病。在我国,如果按照疾病至死率来排序,脑梗排第一,心梗第二,恶肿第三,第四名就轮到终末期肺病了,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发病率和至死率都不低的疾病。但它的理赔条件并不复杂,满足三点即可:第一一秒钟肺扩量小于1升,第二动脉血氧分压小于55mm汞柱,这两个数据表明患者属于轻度的呼吸衰竭,第三是只需要吸氧治疗就可以了。但是很多保险公司的理赔条款却是一秒钟肺扩量小于0.75升且动脉血氧分压低于50mm汞柱,这个数据就表明患者已经达到中度呼吸衰竭了。甚至还有公司要求血氧饱和度小于80%,通过这次新冠疫情,大家对于血氧饱和度这个词来讲也并不陌生了,如果血氧饱和度小于80%,那么患者就已经处于昏迷状态且对心肺都有极大的伤害了。说得通俗一点,我司的条款就属于能赔的出来的条款,患者还可以用这笔钱来安排后期出院的康复和生活。而其他低质量的条款即使赔出来,患者能用到的概率也不会太高。一款重疾险的品质到底好不好,终末期肺病的条款质量比重大概能占到3分之一左右,因为这个病种并不属于保监会规定必须存在的25种重大疾病,是保险公司后期添加的病种,但我们恰恰可以从这些额外添加的病种及条款中更容易的看出一个保险公司的实力与诚意。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上文提到过,ARDS理赔需要达到6个条件,对比临床医学的诊断标准,我们可以发现这6个条款其实就是临床医学确诊的标准,我们没有随意的提高理赔门槛,且患ARDS这个疾病跟年龄没有关系,有可能因为病*,也有可能因为其他外来因素突然发病,所以理论上来讲,每一个人都有发病的风险,我司敢把这种中签率比较广的病种列入到重疾表中,是非常不错的。
最后,我们看看危重型急性肺炎,什么是危重型急性肺炎呢?我们可以把他理解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稍微轻一点的情况。他的理赔标准有三项,任意达到一项即可。第一出现呼吸衰竭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且已经接受机械通气治疗,这个条款说明白一点,只要是因为呼吸衰竭进了ICU,使用了插入气管的呼吸机那就可以理赔了,其实这种情况还是很常见的,比如患者因为流感住院,出现呼吸衰竭使用了插管呼吸机,那这就达到理赔标准了。第二出现感染性休克,就是患者因为肺炎感染出现了休克,昏迷过去了,但是休克是可以通过的医疗手段使人重新恢复意识的,只要在病例里出现病人因急性肺炎休克的文字,那我们就可以立刻进行重大疾病的理赔了。第三是合并其他器官衰竭且进入重症监护病房(ICU)治疗。如果出现重症肺炎,那么心、肝、肾这些人体的代谢与循环器官是很容易出现并发衰竭的,只要是因为衰竭进入ICU病房,那就可以进行理赔了。
其他病种就不再一一列举了,其实只通过上面所说到的三种疾病,我们就不难看出这款在疫情期间专门为肺炎推出的重疾险的优势有多大,并且里面关于呼吸方面的条款真的可以说是做到了行业最佳,非常适合现在疫情期间进行市场推广。
抬首回看,这无疑是近百年来人类遭遇的影响范围最广的全球性大流行疫病,对全世界都是一次严重的危机和考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是中国抗击疫情的核心逻辑,也是我们能够在短时间之内控制住疫情的最重要的原因。俗话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每次大灾大难之后我们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会得到长足发展。我们暂不管这次疫情属于天灾还是人祸,只需要认清一个事实,过去的几十年,我们通过努力实现了沧海桑田的变化,而未来的几十年,我们也一定可以做得更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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