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莫飞
刚刚,最新版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发布了!
2月19日午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其中,在传播途径上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与此同时,第六版方案还增加“磷酸氯喹(成人mg,每日2次)和阿比多尔(成人mg,每日3次)”两个药物。此外还增加“康复者血浆治疗”,建议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全世界的研发人员仍在积极研究对抗新冠肺炎病毒的有效药物,其中瑞德西韦、磷酸氯喹、法匹拉韦等少数药物脱颖而出,并陆续开展临床试验,相关药物生产公司也备受市场。不过,直到现在,对抗疫情的特效药仍在等待问世。
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发布
新增两种抗病毒试用药
2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以下简称“第六版”)。据国家卫健委解读,新版方案主要在传播途径、临床表现、诊断标准、临床分型、鉴别诊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等七大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删减和新增。
首先,在传播途径上,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前增加“密切”二字。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其次,重症患者临床表现修改为除了“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外,还可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同时,实验室检查,强调“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第三,在诊断标准发面,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
其中,疑似病例判定分两种情形。一是“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二是“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确诊病例需有病原学证据阳性结果(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第四,在临床分型上,仍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对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mmHg(1mmHg=0.kPa)增加“高海拔(海拔超过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大气压(mmHg)/]”。其中,将“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按重型管理。
第五,鉴别诊断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症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提出相关疾病的鉴别诊断。
比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轻型表现需与其它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相鉴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要与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及肺炎支原体感染鉴别。同时,强调“对疑似病例要尽可能采取包括快速抗原检测和多重PCR核酸检测等方法,对常见呼吸道病原体进行检测。”
第六,在病例的发现与报告,删除“关于湖北省对临床诊断病例的处置要求”。删除“疑似病例”排除标准,疑似病例的解除隔离标准和“解除隔离标准”相一致。
在治疗方面,新版方案有了以下五大方面的修改:
1.根据病情确定治疗场所。删除“疑似及确诊病例”,改为“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医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抗病毒治疗:删除“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法。”在试用药物中,增加“磷酸氯喹(成人mg,每日2次)和阿比多尔(成人mg,每日3次)”两个药物。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试用药物的疗程均不超过10天。建议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目前所试用药物的疗效。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3.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增加“康复者血浆治疗”,建议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参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
4.其他治疗措施:将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有条件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修改为“有条件的可考虑使用血浆置换、吸附、灌流、血液/血浆滤过等体外血液净化技术。”
5.关于中医治疗。延续上一版对疾病全过程的分期,将中医治疗分为医学观察期和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将临床治疗期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恢复期。医学观察期推荐使用中成药。临床治疗期推荐了通用方剂“清肺排毒汤”,并分别对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和恢复期从临床表现、推荐处方及剂量、服用方法三个方面予以说明。同时,在方案中增加了适用于重型、危重型的中成药(包括中药注射剂)的具体用法。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参照推荐的方案进行辨证论治。
此外,在解除隔离标准需满足以下4个条件: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
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吸收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
同时,新版方案增加“出院后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三大方面:
第一,医院要做好与患者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间的联系,共享病历资料,及时将出院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辖区或居住地居委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它病原体风险,建议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第三,建议在出院后第2周、第4医院随访、复诊。
新增“气溶胶传播可能”
日常佩戴口罩尤其重要
对比此前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其中公众热议的“气溶胶传播也改变了说法”。
在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中是这样表述的: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
而在最新版方案中,在传播途径上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从尚未明确到存在可能,气溶胶传播似乎已经能够明确成立。不过,是否要对气溶胶传播感到恐慌呢?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表示,从理论上看,气溶胶传播新冠肺炎是有可能的,但其对流行的影响有限。从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的总体流行特征来看,我们尚未看到支持气溶胶是新冠肺炎主要传播途径的证据。
所谓气溶胶传播,是指飞沫在空气悬浮过程中失去水分而剩下的蛋白质和病原体组成的核,形成飞沫核,可以通过气溶胶的形式飘浮至远处,造成远距离的传播。吴尊友分析,从逻辑上看,存在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或多或少都有可能存在气溶胶传播。但目前缺乏明确的证据证明气溶胶也是新冠肺炎的主要传播途径之一。
吴尊友认为,即便存在气溶胶传播的形式,其占比也极小,属于“非主流”。如果是以气溶胶传播为主,在流行病学调查时会出现一种现象,即很多病例找不到明确的传染源。因为气溶胶会相对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可能一个人并没有与感染者有过近距离接触,就会因吸入悬浮的气溶胶染病。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气溶胶实验室负责人要茂盛教授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也表示,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封闭或者半封闭的情况下,病毒更容易通过气溶胶传播。在通风条件不好且比较狭小的空间里,患者呼吸、咳嗽、打喷嚏产生的携带病毒的气溶胶浓度会马上累积起来,很快升高。一段时间后,在其内的健康人感染概率会非常大。但吸入病毒不一定就会感染,取决于吸入的剂量与活性,剂量低且活病毒少,感染可能不会发生。不同病毒情况不一样。
对普通公众而言,在一般的工作生活条件下,正确佩戴口罩就可以得到有效保护。吴尊友表示,飞沫传播距离很短,不会在空气中长期飘浮。如果不是在密闭空间里,通风会使飞沫在空气中形成的病毒浓度降低。建议每天至少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开窗通风,是降低感染风险的有效措施。开窗通风要注意保暖。
要茂盛则指出,公众要尽量少去人流量大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勤洗手、戴口罩。需要注意口罩防护效果并非%,即便是N95口罩,国外研究报道也有20%的失败率。口罩有漏气问题,病毒气溶胶可能从口罩和面部之间的缝隙以及漏气孔被吸入。健康人还是要远离暴露源,特别是在封闭和半封闭的有病人待过的空间,即使戴口罩也有感染风险。
新药物“法匹拉韦”快速获批
2月下旬将正式投放市场
从抗疫药物研究到药物上市,仿制药“法匹拉韦”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普遍。
2月4日,科技部生物中心副主任孙燕荣在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已经发现了磷酸氯喹、法匹拉韦以及中成药中一批具有抗新型冠状病毒活性的上市药物。
2月14日,医院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