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什么时候应被确认违法,法院这样说!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需要先由市、县级人民*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对于房屋征收决定,如果被征收人认为侵犯到了其合法权益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撤销或者确认房屋征收决定违法,那么房屋征收决定,在什么时候会被法院确认违法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法院的相关案例。
年4月19日,某区*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确定了房屋征收的范围、期限,并告知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告所附的征收补偿方案确认的补偿方案为:按市场均价价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对房屋征收补偿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诉讼。本案经过一审、二审。
二审法院认为:区*府作出的征收决定,虽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但是存在这以下几点违法之处:未经征收项目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没有经过讨论、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房屋价格,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给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选择权,6个月的起诉期限,却告知的是3个月的起诉期限,告知期限错误。依法应予撤销,但是撤销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应予确认违法。
所以说,对于房屋征收决定是否违法,应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定。但是,即使房屋征收决定存在多处违法之处,依法应予撤销,但是如果撤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房屋征收决定应予确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