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在国家卫健委的指导下,医院通过整理前期新冠肺炎救治的有效做法和措施,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共同发布《重症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诊疗与管理共识》。
在该共识中,提出将新冠肺炎重症病人分为具有发展为重症的高危因素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
(一)普通型(具有发展为重症的高危因素)
高危因素为下列任何一条:
持续高热;高龄;有严重基础疾病;前后两次对比肺部CT进展迅速。
医院呼吸内科教授谢俊刚对该项作了特别说明。“不能等到患者发展成了重症再想对策,要将治疗窗口前移。”
他说,新冠肺炎进展迅速,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普通型患者,都是潜在重症人群。尤其是肺部CT,能很直观地看到病情变化。一旦CT显示病情有所进展,就应视为潜在重症人群进行治疗。
(二)重型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呼吸窘迫,RR≥30次/min;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动脉血氧分压/吸氧浓度<mmHg。
(三)危重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共识还对重症新冠肺炎患者的院前评估及转运、病区的设置及管理、医疗质量的评估、如何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及进行整体护理进行了明确指导,同时对重症病房病区的分布、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患者的安置、清洁消*、患者的出院标准都有明确的规范,并分别推荐了针对具有发展为重症的高危因素的普通型、重型、危重型患者的治疗意见,是目前最为系统的针对重症新冠肺炎管理的全流程指南。
在转出重症病房及危重症监护病房标准和出院标准方面,该共识也给予了明确指导。
(一)危重症监护病房转至重症病房标准
气管插管有创呼吸机撤离后,血氧饱和度≥94%,或使用无创呼吸机血氧饱和度≥94%;或经鼻高流量氧疗仪:氧浓度≤50%,流速≤30L/min时,血氧饱和度≥94%;ECMO撤离;生命体征稳定;胸部CT或胸片提示病灶无进展或减少。
(二)恢复期病人转出标准
不需要使用无创呼吸机或经鼻高流量氧疗仪;鼻导管给氧,氧浓度<3L/min,血氧饱和度≥95%;无发热;胸部CT提示病灶范围明显缩小
(三)出院标准(参照国家指南标准)
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间隔至少1天)
医院提醒,出院标准并不是绝对的安全标准。鉴于目前核酸检测准确率,出院病人回家后也要单独隔离14天。在此期间,如没有发烧、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1月31日,医院中法新城院区被指定为“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医院”。
截至目前,医院共名医务人员投入战斗,来自北京,吉林,山东,山西,江苏,河南等的余名医护人员的支援下,中法院区已收满个重症肺炎病人。
来源-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