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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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条件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条件[jian]:
1、依照法律、行*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zhe]拒[ju]不提供纳税资料的[de];
4、虽设置账簿[bu]、但账目混[hun]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wei]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di],又无正当理由的。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qi]他取得收入的[de]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dei]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ren],应依照《企[qi]业所得税法》缴纳企[qi]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huo]企业除外。
所得税核定征收是什么意思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ta]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na]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de]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shou]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扩展资料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shui]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zhe]成本资料、收[shou]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6、纳税[shui]人申报的计[ji]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指的是[shi]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zha]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zheng]收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fa]:
1、定额征收,是指税务[wu]机关按照[zhao]一定[ding]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gui]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zhao]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deng]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suo]得[dei]税额的[de]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税务部门会给出一份应税所得率表,
比如工[gong]业、交通运输业、商业7-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ye]10-20%;饮食服务业10-25%;娱[yu]乐业10-25%;其他行业10-0%。企业经营[ying]多业的[de],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hu]算,均[jun]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核[hu]定其适用某一行业的应税所得率。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zuo]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当年[nian]的1至月底。当年新办企业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个月内鉴定完毕。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经确定[ding],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做变更[geng],但对鉴定为查帐[zhang]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时调整为定额或定率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不据实申报纳税,不按规定提供有关财务[wu]资料接[jie]受税务检的。
(二)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有情节严重的[de]违[wei]反税法规定行为的。
对鉴定为定额或定率征收[shou]方式的企业,如能积极[ji]改进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帐簿,规范财务核算,正确[que]计算盈亏,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达到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标准的,在次年鉴定时,可予以升级,鉴定为[wei]查帐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从税务成本的方面考虑,企业主营业务的净利润率,如果高于所属行业定率征收应税所得率,则实行定率较为有利,反之,则实行查账征收较为有利。
部分[fen]行业购进商品很难取得进货发票或取得发票的成本太高,建议考虑采用定率征收。如何确定征收方式,必须结合企业的业务类型、业务量的大小、客户情况等综合考虑。核定征收有其明显的优点:简[jian]单明了、便于操作、核算[suan]成本低。这种方式[shi]以前多用于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一[yi]些项目核算的工程项目。
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些企业(项目)核算不规范,税务监管成[cheng]本巨大,得不偿失,但是随着税务监管系统的完[wan]善,税控效率的提高,很多核定征收的企业都被税务调整成了查账征收。
可以预见的是,以后核定[ding]征收的企业会慢慢的变少,但核定征收的方式不会消亡,会被税务部门应用于那些虽然是查账征收,但是因为帐簿损毁等[deng]原因致使无法查账的企业。
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与企业净利[li]润无关,只与收入有关。不同的行业,核定征收率大致[zhi]在%~0%之间[jian]。单就税率来说,一点也不低,但是由于核定征收的基础是收入,而之所以核定征收就是因为无法准确核算企业的收入和[he]成本费用,因此多数情况下核定征收的实际税负要比查账[zhang]征收小。
企业[ye]当年即使亏损了,但是也要交税;虽然上年亏损,本年盈利,也[ye]无法用本年的净利润弥补上年亏损后再交税。
另外,核定[ding]征收的企业基本都是小微企业并且客户多数是个[ge]人客户[hu],如果企业的客[ke]户都是企事业单位,必然要求有发票,如果不提供发票,就会失去很多客户,一旦提供发票(不论[lun]是自己开还是税务申请普票),那么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也就不是什么难事了,这也就意味着具备了查[zha]账征收的条件。
核定征收的小问答
我们现在又转为一般[ban]纳税人了,所得税应[ying]该怎么计算呢?
没有明确更[geng]改为查账[zhang]征收的,仍按核定计算缴纳[na]。
是不是我们填制的是B类报表就能确定我们是核[hu]定征收企业呢?
填报A类[lei]或B类,是税所的要求。确定为核定征收的就填B类报表。
转为一般纳[na]税[shui]人后税务局也没说我们的所得税计算方法有所[suo]变化,是不是还是按照以前[qian]的方法来计算的呢?
应该是,没有税所的更改通知,还得按B类填报。
核定征收是不是不划算?
这个是这样[yang],如果你的核算是完整的,看你的利润总额,利润总[zong]额的20%(中小企业优惠5%,年度[duo]利润在0万以下的),计算一下所得税是多少,与核定的税额比较一下,按利润总额计算的所得税高于核定的所得税,就划算,否[pi]则就不划算。
注[zhu]意,查账征收是按利润总额计[ji]算所得税,这个[ge]要求你的票据完全符合[he]规[gui]定,否则有些不合规[gui]的票据要剔除,这样会提高利润总额,所得税汇[hui]算清缴时还要做纳税调整,如业务招待费支[zhi]出的调整等等。